日前,青岛市市北区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事侦查一大队六中队原指导员、一级警长于兹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兹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于兹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兹顺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市北区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